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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嵊州市人民法院现公开曝光一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 所列被执行人必须立即主动向本院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如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或者虚假陈述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或者伪造、隐藏、毁灭有关履行能力重要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一经查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已自行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请及时与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欢迎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向本院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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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亚玲 |
女,196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湖都花苑7幢三单元204室。执行依据(2015)绍嵊商初字第8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5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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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君超 |
执行依据(2001)嵊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000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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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陆春 |
执行依据(2001)嵊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8000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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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亚丽 |
女,1972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砩前村236号。执行依据(2015)绍嵊商初字第48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08340.1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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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卫国 |
男,1972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石璜镇堰底村343-4号。执行依据(2015)绍嵊甘商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5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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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香宝 |
男,1955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浦口街道坂田村193号。执行依据(2015)绍嵊商初字第44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25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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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元夫 |
男,196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寨岭头村73号。执行依据(2015)浙杭证执字第881号公证书。执行标的元112318.64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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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美君 |
女,1968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寨岭头村73号。执行依据(2015)浙杭证执字第881号公证书。执行标的112318.64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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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洋智 |
男,1958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312号。执行依据(2014)绍嵊民初字第282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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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钟庆 |
男,1979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王院乡泄头村18号。执行依据(2015)绍嵊商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24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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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军 |
男,1979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鹿山街道万都豪庭18幢一单元101室。执行依据(2015)绍嵊商初字第3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24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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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鱼中 |
男,1974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里南乡中叶村26号。执行依据(2015)绍嵊甘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22292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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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樟富 |
男,1965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一村环镇中路19弄16号。执行依据(2014)绍嵊商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6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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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海芳 |
女,1976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四二村东街14弄1号。执行依据(2014)绍嵊商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6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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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斌 |
男,197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长乐镇马面村115号。执行依据(2014)绍嵊商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60000元及逾期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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